本報記者 王燁捷《中國青年報》(2014年09月04日11版)
  一個被外界定性為“壞孩子”的少年,未來會成為一個自食其力的有為青年,還是會成為一個渾渾噩噩四處搗亂的“混子”,這取決於他在“塑型期”會遇到什麼樣的人。在上海浦東新區,那裡的團組織正力求讓“壞孩子”儘快遇到“對的人”。
  近年來,團浦東新區委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轄區內36個街鎮每150名重點青少年配備1名專職社工。社工們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把處於社會邊緣、甚至已經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偏差的青少年“拉”回人生的正軌上。
  承接這一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上海中致社區服務社青少年服務部部長陳麗麗告訴記者,目前經社工輔助的所謂“壞孩子”,幾乎可以做到百分之百重回正軌、遠離犯罪。
  沒人管的孩子交給誰
  開學前夕,上海浦東東明路街道的團委書記張麗萍又開始發愁了。她手頭上,有一個“沒人要”的孩子,不知道開學後學校是否還肯收他入學。
  開學就上二年級的小東(化名)活潑好動,這個才剛剛念了一年書的孩子,未來不知道還有沒有可能繼續念書。他的母親身患尿毒症,姥姥80多歲,父親跑得“連警察都找不到了”。上學期期末的一天,孩子早上被送進學校,到了晚上放學,竟成了校長的“心頭大患”。
  “這孩子今天晚上沒人來接了,他媽媽跟我明確表態不來接,怎麼辦?”遇到這種問題,校長給張麗萍去了電話,讓她“管管”這類家長監護缺失的事。
  據張介紹,儘管多方努力,小東的母親還是不願意繼續撫養孩子,她拋給張麗萍一句話,“反正我不要了,你們養著他去。”
  小東在學校門衛室住了兩天,張麗萍說,街道實在沒辦法,第二天給了張母一些錢,讓她把孩子先接回家住。結果沒過幾天,孩子又被送到了學校。
  這樣“沒人管”的孩子,張麗萍還接觸過一個。那是一個女孩,年齡稍大一些,父親被判了無期徒刑,母親跑了,因為“過不多久就能參加工作”因此她被幸運地安排住進了敬老院,繼續學業。而小東因為調皮好動、亂抓亂爬,還常常欺負同學,學校不願再讓他上學,其母也不願繼續撫養他。
  這些孩子面臨的一個共同問題是——父母全都健在,“不夠資格”住進社會福利機構。
  記者瞭解到,在我國的大多數地區福利院,只有父母雙亡的孩子或者棄嬰才能進入福利院。像小東這樣實際無人看護的困境兒童,直到去年才正式進入民政部視野。去年6月,民政部發文推行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提出為困境兒童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此前,我國已有河南、浙江、廣東等多地開始探索建立這一制度,2013年試點則被確定在廣東省深圳市、江蘇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寧市、河南省洛寧縣四地,上海並不在列。
  臨近開學,張麗萍擔心的事正在一天天逼近,學校不要小東了,媽媽不要小東了,小東可以去哪裡?她只能暫時先把孩子交給社工照護。
  “小混混”成功轉型“創業青年”
  陳麗麗就是這樣一名社工。她長期與一大幫沒人管的“壞孩子”打交道。前兩天,她意外收到“工作對象”小偉(化名)寄來的一款蛋糕。她從2005年開始受浦東團組織委托幫扶困境青少年,小偉是她幫扶的第一個對象,如今已創業開辦品牌蛋糕店。
  今天的小偉,衣著清爽、打扮得體;而10年前的他,每天睡到自然醒,隔三差五換髮型。陳麗麗上門時,他的爺爺奶奶一邊告訴社工“孩子染著一頭各種雞毛色的頭髮”,另一邊,當社工陳麗麗走進小偉房間時,這個悶頭大睡的男孩掀開被子的一剎那,把她嚇懵了,“不是說雞毛色嗎?怎麼變成光頭了?”
  小偉是因為“敲詐勒索”被陳麗麗盯上的。社區里好幾個孩子家長找她告狀,稱自己的孩子被這個叫小偉的“小混混頭頭”收保護費,家長們揚言要“收拾這小子”。
  那時的小偉,因為行為不良被學校“勒令退學”。其實,學校是因為怕他帶壞其他同學,而跟他簽了協議,“不用去上課,但學校可以給他畢業文憑。”他的父親身患重病,母親從小就拋棄了父子倆,父子倆靠爺爺奶奶“供養”。
  在一間一居室的小屋子裡,併排擺放著3張床,中間只留下狹窄的過道——一張床是爺爺奶奶的,一張是小偉父親的,一張是小偉的。到陳麗麗第三次上門時,三張床只剩下兩張,小偉的父親去世了。
  那次上門,小偉主動向陳麗麗要名額,“那個‘陽光班’挺好的,我能去嗎?”“陽光班”是團上海市委“陽光下的展翅”項目簡稱,該項目專為像小偉一樣的困境青少年而設。“陽光班”只須讀一年半,畢業後可以拿到一張職高文憑,兩張技能證書,並推薦就業。
  但小偉有“前科”,他曾因搶劫被判3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當時正處在緩刑期。陳麗麗陪著他找了學校、勞動保障部門、派出所等多家單位,一個月後,把他辦進了“陽光班”。
  這個由團組織提供的機會,改變了小偉的一生。畢業後,他到南京西路的高檔寫字樓當過保安、樓層管理員,到醫院門口擺攤賣過盒飯,現在自己辦起了一家品牌蛋糕店,娶妻生子。去年,他還加入了臨終關懷志願者的隊伍。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檢察處主任檢察官楊淑紅告訴記者,“壞孩子”們大多處於“塑型期”,可塑性很強,只要在這一時間段遇到“對的人”,他們的人生就會走上一條完全不同的道路。團浦東新區委副書記沈聰認為,對於這些處在“塑型期”的青少年,團組織不應“缺位”。
  默默做一些為“小群體”送“雪中炭”的事
  很少有人知道,檢察院里的未檢部門、法院里的少年庭、團委的權益部門平時都在做些什麼。照道理,未檢部門只須負責決定是否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就行,少年庭的法官只須辦案、判案就行,團委的權益部門也大可以“推脫”說共青團沒有被賦予參與青少年維權的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實在有心無力。
  但實際上,只要與未成年人有關,大家都在做“延伸服務”。未檢科會儘量不去起訴未成年嫌疑人,訴與不訴都會有檢察官找當事人“談心”;少年庭無論庭前、庭後法官都會儘量做到保護未成年人;而團委的權益部門,則盡己所能幫助困境中的青少年,把他們移交給社工聯繫幫扶,是近十年來興起的一個新辦法。
  “壞孩子”畢竟是少數,為這一群體服務的事,過去很少被主動提及。人數雖少,但他們的重要性卻絲毫不減。社工陳麗麗告訴記者,僅從上述“小混混頭頭”小偉處,她就聯繫到了數十名輟學在家、未來極有可能危害社會的孩子,他們中的30多人,後來都在小偉的帶動下,上了團市委的“陽光班”,順利就業。
  所謂“壞孩子”中的大部分人,浦東檢察院未檢科檢察官楊淑紅認為都是可以輓救的。從去年開始,未檢科也主動找到了兩家青少年社工機構購買服務,把“不起訴”和“附條件不起訴”的孩子都移交給社工。
  “過去如果決定不起訴,其實很大程度上就等於把孩子扔回給不負責任的監護人,孩子‘二進宮’的可能性非常大。”楊淑紅介紹,今年上半年,已有32個孩子被浦東檢察院移交給社工,“你別看人不多,他們一旦走上歧途,會對社會造成很大負面影響。”
  除上述“小群體”外,團浦東新區委還註意到另一撥孩子——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在浦東檢察院去年處理的案件中,約有20%的案子是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其中大部分是“性侵案”。
  據悉,團浦東新區委即將啟動一項名為“青春益家”的公益服務項目,該項目將面向社會融資,除為遭到性侵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詢、維權服務外,還將組織專家進入學校和社區進行“防範性侵”專題巡講。
  團浦東新區委書記陳希的想法是,通過調動包括青少年事務社工在內的社會力量,盡可能把共青團的工作“虛功實做”,主動承接政府青少年事務,“只有這樣,共青團工作才能煥發勃勃生機。”  (原標題:“壞孩子”也有春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b00bbkmb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