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XX保險公司的客服專員。為回饋新老客戶,我公司將免費為您贈送一份價值XX元的健康險……”“購買我公司的商業車險,將可獲贈當年的人身意外險……”對於這樣的促銷電話您應該並不陌生,對於不少保險公司而言,“贈送保險”是一種常用的市場促銷手段和增值服務。尤其是在互聯網金融時代到來後,通過微博、微信、官方網站等平臺贈送保險的行為更加普遍。
  不過,這一增值服務在一定程度上卻擾亂了市場秩序,例如由此獲取客戶身份信息、變相違規開展業務等。為防止擾亂市場,中國保監會於日前向各保險公司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有關行為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並要求保險公司於10月10日前報送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內容,人身保險公司可以以促銷或者公益事業為目的贈送人身保險,但不能贈送財產保險。所贈送的人身保險產品只能是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且保險期間不能超過1年;不能贈送返還型意外傷害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對每人所贈送保險的凈保費不能超過100元。
  中國保監會透露,在監管層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個別保險公司以贈送保險為由,獲得客戶的身份信息,變相違規開展業務,這種行為破壞了保險市場的有序競爭。因此在征求意見稿中保監會固定,人身保險公司總公司應加強對贈送保險行為的管控,贈送保險行為要經過總公司的批准,嚴禁以贈送保險為由,變相開展違法違規業務或進行不正當競爭。
  《征求意見稿》同時還明確了“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人身保險,必須取得被保險人同意,並向被保險人簽發保險單”,並且贈送的人身保險視同正常銷售的保險產品進行管理,認真做好客戶服務、保全和理賠工作,這也意味著獲贈的保單與銷售的同款保單享受同樣的理賠標準,不得區別對待。
  成都商報記者 田園  (原標題:保監會擬規範險企“免費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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